※重要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來函公會,亟需公證人就火災案件毀損之物品進行鑑定作業

一、   本案火災被害人房屋全毀,損失金額約四百萬元,無投保保險。

二、   倘各會員公司有意願者,煩請於101年05月25日(星期五) 中午12時整前(愈時不候)將 貴公司之公證收費標準資料及聯絡方式e-mail至公會或傳真至公會高小姐收,以利公會將報名之會員公司資料統整後提供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及兩造雙方參考,經由兩造雙方決定後,再由嘉義地方法院發函公會通知。

※  公會e-mail:weinie-gao@taipei-surveyors.org.tw

※  公會電話:(02)2751-9530

※  公會傳真:(02)2752-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