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除第6條及第54條條文外,其餘條文自101年10月1日公布施行,請各會員公司注意。

   民國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除第6條、第54條外其餘條文自101年10月1日施行,請各會員公司檢視公司內部作業之妥適性,對於處理案件之相關關係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落實並執行。